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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青海扩大困难群众救助兜底范围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邢生祥)近日,青海省民政厅、省委农办、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通知》,聚焦低收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出推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扩围增效具体措施,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今后,青海将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力度,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不得以特定职业或者以高龄老人、计划生育家庭、移民搬迁等特殊身份或者因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及医疗保险、名下有工商登记、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等为由,未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直接认定申请家庭符合或者不符合条件。
同时,青海实行“整户保”“单人保”并行,避免出现救助超标准或不充分现象。对申请救助家庭缴纳的社会保险统筹费等13项收入予以豁免,持续实施低保减退、就业扣减政策,特别是对供养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给付供养费实行豁免,加大重病重残人员救助力度,推动低保救助从“兜底对象”向“低保边缘弱势对象”覆盖。
据悉,青海建立易地搬迁与低保工作衔接机制,做好迁入地、迁出地政策衔接,推行“人在哪里就在哪里申办救助”,打破户籍、地域限制。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加强与乡村振兴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根据困难群众实际需求,及时将求助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形成救助帮扶合力。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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